(泰、星、馬、菲、墨、印尼、巴西)金寶電子僑生與外籍學生獎助學金--每年3~4月、9~10月,大1(含)以上僑生申請
(泰、星、馬、菲、墨、印尼、巴西)金寶電子僑生與外籍學生獎助學金--每年3~4月、9~10月,大1(含)以上僑生申請
(泰、星、馬、菲、墨、印尼、巴西)金寶電子僑生與外籍學生獎助學金--每年3~4月、9~10月,大1(含)以上僑生申請
※本獎助學金應向各校相關單位領取申請表格
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僑生與外籍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2012/09/11 編訂
一、 目的
為關懷僑生、鼓勵外僑與外籍學生來台升學,並培養可留任本公司之優秀人才,特制定此辦法。
二、 適用對象
國籍為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墨西哥、巴西之僑生或外籍學生。
三、 獎勵方式
每年上、下學期名額各 50 名,每期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一萬五仟元整(NT$15,000)。
四、 遴選條件
(1)來台就讀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包含研究所)。
(2)學業成績上學年度下學期總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五、 申請時間:
(1)每年度上學期:3 月 1 日起至 4 月 15 日止。
(2)每年度下學期:9 月 15 日起至 10 月 30 日止。
六、 申請手續
(1)填寫申請書一份。
(2)大一生需繳交就讀高中同等學歷,或僑校先修班之上學年度或下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一份;大二至大四生繳交就讀學校之上學年度或下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一份。
(3)將以上申請表件郵寄至本公司 人力資源處(22202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47 號)彚辦,逾期將不予受理。
七、 作業辦法:
(1)本獎助學金之申請暨審核作業由本公司受理執行。
(2)獲獎名單預計於每年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前,正式對外公佈於本公司網站。
(3)學寒暑假期間實習,將視本公司人力需求,可安排實習至少 1 個月;實習期間表現優異者,畢業後可直接獲本公司應聘。
(4)畢業後,如有意願至本公司工作者,可以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得安排面試。
(5)每年將依執行成果評估本獎學金各項施行細則,並定期函請學校公佈。
※本獎助學金應向各校相關單位領取申請表格
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僑生與外籍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2012/09/11 編訂
一、 目的
為關懷僑生、鼓勵外僑與外籍學生來台升學,並培養可留任本公司之優秀人才,特制定此辦法。
二、 適用對象
國籍為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墨西哥、巴西之僑生或外籍學生。
三、 獎勵方式
每年上、下學期名額各 50 名,每期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一萬五仟元整(NT$15,000)。
四、 遴選條件
(1)來台就讀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包含研究所)。
(2)學業成績上學年度下學期總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五、 申請時間:
(1)每年度上學期:3 月 1 日起至 4 月 15 日止。
(2)每年度下學期:9 月 15 日起至 10 月 30 日止。
六、 申請手續
(1)填寫申請書一份。
(2)大一生需繳交就讀高中同等學歷,或僑校先修班之上學年度或下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一份;大二至大四生繳交就讀學校之上學年度或下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一份。
(3)將以上申請表件郵寄至本公司 人力資源處(22202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47 號)彚辦,逾期將不予受理。
七、 作業辦法:
(1)本獎助學金之申請暨審核作業由本公司受理執行。
(2)獲獎名單預計於每年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前,正式對外公佈於本公司網站。
(3)學寒暑假期間實習,將視本公司人力需求,可安排實習至少 1 個月;實習期間表現優異者,畢業後可直接獲本公司應聘。
(4)畢業後,如有意願至本公司工作者,可以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得安排面試。
(5)每年將依執行成果評估本獎學金各項施行細則,並定期函請學校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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