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救助總會在台緬甸僑生獎學金
中華救助總會在台緬甸僑生獎學金
中華救助總會在台緬甸僑生獎學金
一、申請對象:緬甸地區來台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之在學僑生。
二、獎助名額:每年40名。
三、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1萬元。
四、申請資格:凡緬甸地區來台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及操行成績均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之在學僑生。
五、申請方式及應繳表件:
(一)申請方式:每年3~4月(每年一次),請學校推薦轉送申請表件。
(二)應繳表件:
1.本獎學金申請表1份。
2.就讀學校學生證、上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正反面影印本各1份,成績單須加蓋學校證明戳記。
3.清寒證明影本1份或經學校老師證明清寒者,清寒證明須由學校老師簽章。
4.自傳1份。
七.審查標準:經學校推薦符合申請資格者,如超過獎助名額,將參考推薦順序及成績高低依序核定,並視實際申請情形調整。
本獎學金頒獎典禮,獲獎同學務必親自到場領取!
聯 絡 人:中華救助總會 社工員 丁昱晴
電 話:02-2393-6566分機283 傳 真:02-2393-5418
地 址:10092台北市羅斯福路1段7號2樓
---------------------------------------------------
申請表詳見中華救助總會
http://www.cares.org.tw/index.asp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2樓
電話代表號:(02)2393-6566
E-mail: cares01@cvtc.org.tw
一、申請對象:緬甸地區來台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之在學僑生。
二、獎助名額:每年40名。
三、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1萬元。
四、申請資格:凡緬甸地區來台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及操行成績均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之在學僑生。
五、申請方式及應繳表件:
(一)申請方式:每年3~4月(每年一次),請學校推薦轉送申請表件。
(二)應繳表件:
1.本獎學金申請表1份。
2.就讀學校學生證、上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正反面影印本各1份,成績單須加蓋學校證明戳記。
3.清寒證明影本1份或經學校老師證明清寒者,清寒證明須由學校老師簽章。
4.自傳1份。
七.審查標準:經學校推薦符合申請資格者,如超過獎助名額,將參考推薦順序及成績高低依序核定,並視實際申請情形調整。
本獎學金頒獎典禮,獲獎同學務必親自到場領取!
聯 絡 人:中華救助總會 社工員 丁昱晴
電 話:02-2393-6566分機283 傳 真:02-2393-5418
地 址:10092台北市羅斯福路1段7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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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詳見中華救助總會
http://www.cares.org.tw/index.asp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2樓
電話代表號:(02)2393-6566
E-mail: cares01@cvt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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